TOP榜写作榜手机小说

最近更新新书入库全部小说

总裁文学 >> 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 >> 第35章 压榨伏羲,增强人族势力!

第35章 压榨伏羲,增强人族势力!

“也罢,那我就先回天庭!”伏羲语气中充满遗憾的道。

在娲皇宫听女娲说的时候,他还没当一回事。

但是现在见到太昊展露的神秘强大,他感觉似乎错过了一场大机缘,心情略感失落。

不过太昊已经下了逐客令,他也不好意思在太昊强留,转身准备告辞。

“等等!”

就在这时,太昊忽然开口,将伏羲叫住。

伏羲顿时大喜,以为太昊改变主意了,立刻转过身来,目光热切的看着太昊。

可惜,太昊将他叫住,并不是改变主意,而是突然想到还有些事情需要从伏羲这边打探下。

“伏羲道兄若是不介意的话,能否给我介绍下洪荒现在的局势。”太昊微笑着问道。

他才降临洪荒四十天,对洪荒目前局势了解的不是很详细。

如今伏羲主动送上门来,他当然不介意压榨下他的剩余价值。

“......好!”伏羲闷闷的点头道。

太昊都这样说了,他怎么好意思拒绝,况且这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
于是,在伏羲的帮助下,太昊终于不再什么凭借他的记忆,而是真正对洪荒局势有了详细的认知。

比如,龙汉大劫后,先天三族没落,龙族死守东海,以祖龙九子为首,凤凰族死守不死火山,以孔宣金翅大鹏为首等等。

目前,洪荒正处于鸿钧第二次讲道结束,第三次讲道还未开始的过渡阶段。

鸿钧每次讲道千年,中间间隔万年。

第一次讲道,鸿钧传下斩尸之法,先天大能纷纷斩尸成准圣。

帝俊和东皇太一在讲道结束后建立妖族天庭,并且邀请伏羲做天庭羲皇,女娲做娲皇。

也是在此时,十二祖巫站出,反对天庭统治,爆发了第一次巫妖大战。

这场大战最终将鸿钧引出,以圣人的恐怖实力,强行结束此战,并且警告巫妖,万年之内不得再战。

第二次讲道,鸿钧收了三清、女娲为亲传弟子,接引和准提为记名弟子,并且分别赐下鸿蒙紫气。

至此,女娲为不沾因果,脱离天庭,天庭只剩下帝俊、东皇太一、伏羲当家。

而现在,距离鸿钧第二次讲道结束已经足足有九千年了!

“这就很要命了!”

太昊眼中闪过一道睿智的精光,距离第三次讲道只剩下一千年。

那么毫无疑问,这一千年鸿钧其他弟子必然会证道成圣。

换句话说,不到千年时间,老子必然要来人族传道,立下人教。

他如果要拒绝老子在人族传道立教,就必须在千年时间内将实力提升到能抵挡三清的程度。

千年时间看似很多,但是相对洪荒而言,还不如大罗金仙随便闭关一次长。

这压力,可不小啊!

“多谢伏羲道兄!”太昊向伏羲感谢道。

不管将来怎么处理老子人族立教,现在先将伏羲送走吧。

“人族之主客气了,如果没其他的事情,那我就先回天庭了!”伏羲回礼道。

“伏羲道兄慢走,不过我的事情,请道兄保密,不要告诉其他人。”太昊认真严肃的道。

他可不想让伏羲将他的事情弄得满城皆知,以至于其他大能都有所准备,他最后无法分辨出谁好谁坏。

那样他一不小心对一个白眼狼进行了神级选择,那就很尴尬了。

他要看到所有大能的真实表现,确定谁是敌谁是友!

“一个都不能?”伏羲试探着问道。

他还想告诉帝俊和东皇太一,免得两人低估了太昊,以为太昊是个软柿子可以随便捏,最后发现踢到了一块硬板,那就很尴尬了。

“一个都不能!”太昊语气十分肯定的道。

“好!我明白了!”伏羲点头保证道。

虽然很无奈,但是他好歹也是个君子,太昊既然这样要求,他没有理由反对。

于是,伏羲离开太昊宫,返回天庭,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。

就连帝俊和东皇太一向他问起,他也只是支支吾吾搪塞过去,弄得帝俊和东皇太一两人一脸懵逼,完全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状况。

与此同时,太昊宫中,太昊认真深思,面对老子来人族传道立教,他该如何选择。

他的选择有两个,其一,未战先怯,不确定能够在这段时间将自己修炼到能抵挡盘古三清,允许老子在人族传道立教。

其二,那就是去特码的老子,人族,他太昊说了算!

任何要触动他利益,动摇他地位的人,都要承受他的怒火!

于是,太昊便选择了第二个!

“如果连人族都守不住,那我这个人族之主还当个屁!”

太昊心中冷喝一声,决定开始大力发展他和人族的实力,让他和人族都能在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变强,将来才能抵挡盘古三清。

不过,考虑到千年时间确实不长,他需要借助外力。

人族自身修炼不能拉下,“请”外援也要同时进行。

当然,这个“请”肯定不是很友好协商的那种。

喜欢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请大家收藏:(www.zongcaiwenxue.org)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总裁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最新章节 - 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全文阅读 - 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txt下载 - 洪荒小书虫的全部小说 - 洪荒:从缁衣氏开始选择 总裁文学

猜你喜欢: 善终乘鸾秋以为期刺青黑莲花的幸福生活我、我是你的姐姐领进门:掌权十年对手,一朝占有金主上位记典型意外(ABO)